不能,离婚协议不属于强制执行的文书类型范畴。我国法律对能够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根据有明确的规定,即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等。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直接过户财产吗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直接过户财产。
离婚协议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处分。
因此,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的,适用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方具有强制执行力。
所以,离婚协议的性质决定了它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实践中,对仅凭离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单独办理财产过户不予受理。
二、协议离婚对方违约可以强制执行吗
协议离婚对方违约不可以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但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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