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不住院可以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范围:
(一)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的医药费;
(二)自购药品;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气功、按摩、家庭病床、特别护理、健康体检、非医疗性个人服务等项目的费用以及陪客费、中药煎药费、输血费、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杂费等;
(四)怀孕、流产、堕胎、分娩及其他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
(五)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工伤(公伤)及其它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费用;
(六)有挂名或冒名顶替等欺诈行为的;
(七)因交通肇事、自杀、斗殴、自残、服毒、酗酒等故意行为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支付的医药费用;
(八)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宜报销的其它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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