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安置房拆迁怎么赔偿
南京安置房拆迁的赔偿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如何申请拆迁赔偿
申请拆迁赔偿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一般步骤: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申请拆迁赔偿前,你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拆迁补偿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将明确你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和程序。
2.确认拆迁补偿责任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拆迁补偿的责任主体一般为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拆迁单位。你需要与当地政府或拆迁单位联系,了解拆迁补偿的具体事宜。
3.提交拆迁补偿申请:你需要向当地政府或拆迁单位提交拆迁补偿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在填写申请表格时,你需要提供有关房屋、土地和财产等相关信息。
4.等待审核和评估:当地政府或拆迁单位将审核你的申请,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可能需要你对财产进行鉴定和评估。
5.获得拆迁补偿:经过审核和评估后,如果你符合拆迁补偿条件,当地政府或拆迁单位将与你协商补偿方式和金额。达成协议后,你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并领取补偿款项。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的拆迁补偿标准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拆迁赔偿前,建议你咨询当地律师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并遵循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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