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在法律术语中,以物抵债又称流质条款,这与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有两个法律范畴。抵押担保受法律支持,但相关法律关于禁止流押和流质的有关规定明确否定了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因此,以物抵债条款可能被确认无效或难以执行。当双方上法庭时,债务还没有交付给债权人,债权人要求确认债务所有权并要求债务人交付,通常不支持。但在实践中,律师也可以找到突破,比如找出债务人无法继续履行原债务的充分证据,可以争取法院采取以物抵债的判决方向。
以物抵债协议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除了上文明确认可的以物抵债,其他情况下以物抵债的效力如何,则取决于其本质所归属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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