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是否可以不公告
时间:2024-01-14 04:34:09 23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是否可以不公告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必须公告。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债权人是否可以将债务人物品抵债

如果债务设立了抵押,债权人是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情况下用债务人抵押的财产来抵债的,则是可以的,也是合法的。或者如果是经过了债务人同意,用财产来抵扣债务的,则债权人用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

如果既未设立抵押,债务人也不同意用财产抵债,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财产抵债的,则是违法的,这属于非法侵权债务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不同类债权债务是否可以抵扣

不同类债权债务可以抵扣。

不同种类的债权债务可以协议抵消,协议抵消的条件如下:

1、协议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

2、协议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比如可以约定以煤炭抵销运输费,以二级大米抵销一级大米。

抵销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尽管不同,但一般说来,他们的价值基本相当,比如以1500公斤特级苹果抵销2000公斤一级苹果。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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