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条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嫌疑人,应当在管辖范围内立案调查。第三条刑事案件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任何机构、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所以,当事人报警后可以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或相应的证据,同时公安机关也应当进行侦查,不能一昧让报案人提供证据,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
检察院证据不足不起诉后怎么办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非常重要的司法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一些特定的案件是具有直接侦查权力的,人民检察院出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具体的案件可以作出以下的处理:
1、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如果检察机关复议后仍然不起诉的,公安机关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连同相关的材料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
2、如果公安机关认同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该立即解除刑事强制措施,释放在押的当事人。
3、公安机关收到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可以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的,在收集到新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再将案件材料移送到检察机关,请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通过上述的分析,检察机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案件的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复核的,而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补充的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全文9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