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承担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是什么
时间:2023-07-20 09:13:08 3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共同承担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是什么

共同承担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是: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抚养小孩负债,或是照顾父母负债;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生产、投资经营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7.因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8.双方约定为共同承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1.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间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但是约定内容不得对抗债权人;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一方伪造共同债务怎么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转移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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