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安康市户口转到西安市需要什么资料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户口迁移所需的各项资料及整个流程:
首先,请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次,对于因工作调整而需迁移户口的朋友,还需提供由新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全新的劳动合同;
如若涉及婚姻迁移,则需携带结婚证书以及房产证(注意,房产证上的名字应仅限于您本人或您的配偶,其他人员的证件均无法使用)。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首个步骤即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前往目的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申请,并办理一张准迁证(在此过程中,若当地派出所要求您必须拥有当地的自有住所,那么还请提交一份房产证,其名字只能为您本人或您的配偶,父母兄弟等亲属的房产证都将不被认可);接着,请到目前户口所处派出所的户籍办公室,向工作人员展示准迁证,请求他们协助完成户口关系的转移手续;
然后,再次回到目的地所在的派出所,对户口转移信息进行确认(建议在此处领取一份新的户口簿,由于户口转移后,原有的户口簿将自动失效),派出所将会为您出具一份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紧接着,带着这份户口变动联系单到相应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这是整个手续的最后一步,请务必重视。(需注意,如果迁入后的户籍类型属于集体户口,那么此步骤或许并不必要)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陕西省行政罚程序错误
倘若发现行政处罚程序中出现瑕疵,例如,检验报告的送达日期未能满足法律规定的15天期限或者在命令改正事项尚未完成之时便着手进行行政处罚决定,那么行政当事人若对相关的检验报告持有异见,或者反对在命令改正事项尚未完成之时立即展开处罚行动,最终导致本案在程序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话,管理部门应以发布正式公文的形式,撤销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从行政当事人手中收回这份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接下来,我们需要严格依照行政处罚程序规章制度,重新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然后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环节,最后重新制作并送达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