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能要求损失赔偿吗?
时间:2023-04-01 22:02:59 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侵害名誉权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另外,受害人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犯,这种责任主要适用于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2、排除妨碍,这种责任的方式适用于阻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场合,不需要实际侵犯权利人的权利;

3、赔偿损失,是适用范围最广的责任形式。不仅适用于侵犯财产权,也适用于侵犯人身权利的场合,如精神损害赔偿

4、支付违约金,只适用于合同。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向一方支付约定或者法定的违约金;

5、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形式仅适用于侵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

6、赔礼道歉,只适用于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受到侵害的情形。

二、言语侮辱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言语侮辱罪的立案标准是按照侮辱罪来进行定罪处罚的,而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我国的法律规定了每一位公民及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与人格尊严权,并受保护,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侮辱,诽谤等等行为来损害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因此根据法律对此的规定,如果有人对公民和法人名誉侵权的损害情况成为事实的话,被损害名誉权的公民及法人可以依法要求对方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赔偿,并要求对方承担侮辱名誉权及人格尊严权的侵权责任。

三、新闻侵害名誉权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新闻报道侵害名誉权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非财产责任主要包括停止损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道歉。

在新闻侵犯名誉权的案件中,非财产责任的适用十分普遍。如果在新闻报道时,对他人造成一定程度伤害,应当停止侵权,如果新闻侵权行为已经发生并没有停止,受害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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