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方和分包方的关系
承包方和分包方的关系是分包合同主体法律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承包工程合同书怎么写
承包工程合同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的信息;
2.工程名称、地点以及面积等工程信息;
3.承包内容;
4.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
5.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6.工程质量要求;
7.甲方、乙方双方的主要义务;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办法;
10.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等;
11.合同有效期以及合同份数等;
12.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签字和盖章;
13.合同的签订日期和地点。
三、施工承包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施工承包合同必须要备案。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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