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鹤岗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1.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
2.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由项目最初受理机关负责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公章)
③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国籍(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④因传统作业习惯申请跨海区作业时,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学、科研等非专业渔船从事捕捞作业时,需提供项目计划、调查区域及上船科研人员名单等
4.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鹤岗渔业捕捞许可审批的流程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央直属单位报送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海洋捕捞渔船必须通过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渔业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受农业部部长委托,农业部渔业局局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4.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临时):受农业部委托,申请人凭农业部核发的审批件到所在农业部海区渔政局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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