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哪登记
时间:2023-03-26 08:10:43 4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同时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林权证等证书,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制度。目前,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含县级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有哪些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

(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

(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

(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

1、转包: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

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3、互换:互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从表面上看是地块的交换,但从性质上看,是由交换承包土地引起的权利义务本身的交换。

4、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5、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是在起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时争论较为激烈的问题。最终通过的法律只允许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6、入股:《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入股流转方式是指该法第42条规定的入股方式,即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全文9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承包经营权 最新知识
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哪登记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哪登记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