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里无安置证明怎么开
可以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提出投诉的,然后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是会对居委会作出指导的。
二、房屋拆迁协议的效力
1、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说的拆迁协议通常是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强制。
3、依法订立的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
4、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5、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三、房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哪些
1、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2、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3、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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