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新分厅(网址:http://wsbs.qingxin.gov.cn/portal/home.seam)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向环境职业卫生科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并在6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
4.审查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监督所环境职业卫生科办证室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放射诊疗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清远市清新区卫生监督所环境职业卫生科办证室(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15号)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并在6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
4.审查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监督所环境职业卫生科办证室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放射诊疗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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