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房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因为集资房也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住房范围,属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单位集资房本身就不能自由的在市场上进行流通,企业职工没有完全的产权的。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1、已经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地区
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即可,不过一般会先对外刊登遗失启事声明15日,没有异议的直接补发。
2、暂未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地区
对于还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地区则按照原来的补办程序即可。
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通常需要先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核对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宗地编号,刊报一份遗失声明,然后带上相关资料去市、县国土部门补办即可。注意,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
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先到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由村委会将材料上交到国土资源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本人携带地方要求的资料去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办。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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