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销售是指商业企业根据自身的现状,经营商品的种类,商品的特征及消费者的需求,通过给予奖励、刺激和诱导消费者参与购买的商品的活动。本文主要介绍不正当有奖销售相关的知识。
【目录】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
【正文】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
一)概述
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有奖销售行为,而仅仅对下列破坏竞争规则的有奖销售加以禁止:
二)表现
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抽奖时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5.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6.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法规
一)概述
《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所从事的有奖销售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和《若干规定》,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是:
二)表现形式
1、欺骗性有奖销售;
2、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有奖销售;
3、巨奖销售。
三)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是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2、经营者实施了法律禁止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3、经营者的目的在于争夺顾客,扩大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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