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规定商家的质量责任。退货、调换、修理等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满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规定提供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检验合格证、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货物或服务的不同条件。第九条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有权选择商品或服务的品种,有权决定是否购买任何商品或接受或不接受任何服务。消费者在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比较、评价、选择的权利。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迫交易。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迫交易。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不得进行虚假、误导性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使用方法等问题,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国家没有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
二手货有责任吗?
对于任何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都有担保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自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至少十年内丧失请求赔偿的权利,但未超过规定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也就是说,不合格的产品,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企业和生产企业应当承担至少10年的赔偿责任。即使产品中途易主,只要在10年的法定担保期内,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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