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消毒不合格的原因
一般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行业技术性门槛太低导致市场不能形成具有领导地位的龙头企业,换句话说,“良币”势力太弱;二是行业标准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管缺失。就后一个原因看,目前虽然见到一些法规标准,但它们难说能够真正起到规范行业市场的作用。尤其是处罚较弱,威慑力不足,企业无惧触碰红线,仍敢一越雷池。比如餐饮企业消毒餐具卫生不达标,按照我国现行的《消毒管理办法》最高只能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这种处罚明显过轻,对于违规企业而言直如挠痒。要治理餐具消毒行业乱象,必须完善法规标准,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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