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个人财产仍属于个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财产应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下列原则判决: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给予补偿原则。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文5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