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纳税申报的五大内容:
1、正常申报。纳税人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向税务局(所)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表及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纳税资料;
2、减免申报。按税法规定可享受并且通过批准减免的纳税人,仍应按照规定申报减免相关事宜,并提供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
3、零申报。当期没达到起征点没有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也需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4、定期定额申报。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按期主动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请表,并提供实际经营情况及有关资料;
5、延期申报。按税法规定,经批准同意延期申报的纳税人,也需要根据规定申报,具体内容包括延期税种、延期税额、并递交有关批准延期申报文号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此外,代扣代缴义务人必须在税法期限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及其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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