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商业机构所拖欠的款项无法用于冻结法人代表及其家庭成员的银行账户。
这是因为,作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它被赋予了自身的财产权利,必须用其自有资产来承担到期债务。
也法人代表的家庭成员不是企业债务的主要责任方。
当然,假如有确凿的证据显示,法人代表擅自将公司的财产非法转移到其家庭成员的账户上,旨在逃避企业的债务,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有可能对相关的账户实施冻结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