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一、房产二次抵押程序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
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
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
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公积金申请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款的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当在省住房资金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2、申请人归还的贷款由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3、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留存余额不得小于本存款账户月存款额的12倍,委托逐月提取和偿还商业贷款协议;
4、每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委托人每个存款账户的月存款金额之和,以及上月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返还的月还款金额中的较小值。
三、怎么办理担保贷款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
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
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3)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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