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森林火灾立案标准司法解释
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此外就是各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
二、森林失火罪认定的标准
因为过失引起的失火有一下情形的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如果森林着火致使的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上时,重伤人员达到十人或以上时;因为森林失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时;
2、烧毁达三十户以上并且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
3、着火的森林面积达到五十公顷以上或者烧毁的是防护林、特殊用途的林地达到是公顷以上时;如果情节严重的如使生产、生活、教学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过失引起失火但是情节较轻的,有以下情形处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导致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三人;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到三十万以上的;
3、烧毁达十五户以上且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二十五万以上的;
4、着火的林地面积达到两公顷以上的。
三、失火罪追诉标准有哪些
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此外就是各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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