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车超员10人拘留几天?
1、根据实际案例,麒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驾驶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接送在校学生,超过核定人数,严重超载,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法院判处被告人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修正案送审稿中则明确指出,从事校车业务有超员行为,情节较轻的,罚款由二百元至五百元提高至五百元至二千元;情节较重的,将罚款由五百元至二千元提高至二千元至五千元,并增加暂扣六个月驾照和十五日以下拘留处罚;对严重超员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还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
二、校车超员的其它处罚。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车超载罚款标准: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2015年11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正案送审稿规定,对驾驶校车超员但不构成犯罪的,拟提高罚款处罚幅度,并增加资格罚、人身罚和财产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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