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05年7月4日上午9时,驾驶员赵某兄弟俩驾驶光明交管站名下的一辆危险货物运输车,从大正液氨气体公司处装载10只液氨钢瓶(超期服役、钢瓶腐蚀严重)运输至上海某地某乳业公司。当日中午12时许,该车途经惠南镇时,赵某将车停在该镇篙山路一饭店门口。12时巧分左右,车上一只能载重Zookg液氨的钢瓶爆裂,液氨从裂缝处向外泄漏,住在附近的百余人氨气中毒。
直接原因:
①不安全行为:使用无防晒装备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并违章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在人员密集地带;
②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防护设施及附件缺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防晒装备。
间接原因:
①劳动组织不合理。夏季中午高温天气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运输车辆不采取防晒措施;
②教育培训不够。事故责任人将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停在人员密集的饭店门口;
③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大正液氨气体公司违规使用超期服役、腐蚀严重钢瓶;
④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大正液氨气体公司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钢瓶内液氨充装过量没采取措施进行倒残处理。
事故责任划分
(1)驾驶员赵某兄弟在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是这起中毒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光明交管站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单位,对事发车辆的整个运输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故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大正液氨气体公司作为危险物品的所有人,使用超期服役、腐蚀严重的钢瓶引发爆裂存有过错,也应承担连带责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整改措施:
(1)设施和技术方面的措施
严格遵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设置危险物品标志;
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应符合安全要求。
(2)组织管理方面的措施
①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管理,安全作业;
②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设安全员,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安全状况认真检查,纠正违章行为;
③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投入,如购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防晒装置;
④调整劳动组织。夏季高温天气中午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
⑤落实气瓶的安全检验制度。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报废期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规定。气瓶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不合格的报废气瓶予以破坏性处理;
⑥制订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预案。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危害辩识,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反应措施,最大程度上减少事故损失。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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