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敲诈勒索犯罪中大额财物数额的评估判定过程中,所采纳的主要证据通常涵盖了一系列不同层面和层面,这些层面可以总结为但不仅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受害者亲自的亲口表达、详尽具体地揭示被敲诈勒索的全部过程及其涉及的总金额及其所有相关的细节问题;
嫌疑人与受害者之间曾经发生过的所有通讯交流纪录,例如,短信息、微信的聊天对话、电子邮件等等,这些信息中可能隐藏着某些威胁、恐吓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的财物价值货币交换要求的明确表述;
所有与资金流动路径相关的证据,诸如转账记录、收款凭证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依据;
可能存在的、同时也能证明这个案件事实的众多证人证词,如那些目击或者了解到部分案件情况的第三方人员的真实证词;
录影和录音素材,情的重要线索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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