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的地点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没有强制签订合同的地点。合同约定签订地,但其约定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签订地合同的签订地。合同未约定签订地点,双方在同一地点签字或者盖章的,为合同签订地。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终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政府采购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是可以的,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公司属于法定的其他组织。
一般而言,分公司登记的申请人是总公司。总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要包括经营范围。可以将总公司的登记行为视为对分公司的授权行为,登记的经营范围就是总公司对分公司经营活动的授权范围。不过,这种授权是一种泛授权,不同于针对单项事务的专门授权。经过登记机关核准后,这种授权也具有了法律效力。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文5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