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分割遗产需要首先明确自己纠纷的相关事实、被告、证据等,之后准备诉状、相关证据等到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立案后准备诉讼。在法庭的帮助下进行调解或者进行判决。诉状中需要写明诉讼请求、主张的事实等相关信息。需要的证据包含: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民事诉讼立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民事诉讼立案需要材料如下: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起诉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4、授权委托书;
5、起诉费证明。
民事诉讼的具体流程如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5、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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