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私自处理的财产,若未经对方同意,或者未事后经对方追认,均属无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基于婚姻关系而对共有财产所享有的处分权,包括共同共有共有物、共同决定是否在共有物上承担或享有用益物权,共同决定是否对共有物设定债权担保等权利。
1、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3、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4、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5、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方想要用共同房产做抵押贷款,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是平等的,如果要对重要财产进行处理的,需双方协商一致。共有房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要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如果一方在对方不同意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处分了共同房产,但是交易相对方是善意的,那么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如下: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2、加强以调解为基础的原则;
3、公平原则,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4、竞价原则,在当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争执激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来决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总之,一方想要用共同房产做抵押贷款,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是平等的,如果要对重要财产进行处理的,需双方协商一致。共有房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要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如果一方在对方不同意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处分了共同房产,但是交易相对方是善意的,那么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争执激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来决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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