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8-08 15:24:56 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是女性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决定性行为的合法权利;

2、客观要件是罪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法手段,迫使女性与之发生性关系

3、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有刑事责任的男性;

四、主观表现为故意,并有与之发生性关系的意愿,如果没有发生性关系,则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女人强奸罪成立吗

女人强奸罪成立。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显然,男子不能成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所以这个女人被指控强奸,不是因为强奸了男人,也不是强奸了女人。

妇女虽然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实施者,但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七、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如何处罚明确答复:“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

强奸罪一般要证明两点:一是发生了性关系;二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证据就要围绕这两点形成证据锁链。可以从女方处提取遗留精斑或残留精液,通过司法机关鉴定精子的似然比,鉴定机关根据这个似然比来确定是否是实施强奸的男性所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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