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驱逐出境属于什么处罚
驱逐出境是行政处罚,但在刑事处罚也有,主要根据外国人是否有犯罪来决定属于哪种处罚。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境入境管理,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承办的公安机关可以层报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公安部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为最终决定,由承办机关宣布并执行。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由于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故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由于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与无国籍的人),故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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