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缉交通肇事逃逸者需要多少时间,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是查缉到逃逸者为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
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处理期限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一般为十日,从现场调查之日起;如果发生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从查获肇事车辆与驾驶人之日起。如果交通事故的处理需要检验鉴定的,其期限为交管部门受到为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完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车辆肇事逃逸被撞怎么办
车辆肇事逃逸,被撞车辆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查获逃逸驾驶人后,对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应当赔偿被撞车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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