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机制之诉的确立
时间:2023-06-09 15:33:55 28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由于公司在意思形成和决策中以资本多数决为原则,大股东在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处于优势地位,可能会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旧公司法通过公司的法人治理机制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但这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新公司法规定了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同时规定异议股东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退出公司。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情形:(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退出公司的诉讼机制的确立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司法保障。

全文4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新时间:2024-01-07 15:45:07
查看公司章程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司章程 最新知识
针对股东退出机制之诉的确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股东退出机制之诉的确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