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与盗窃罪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犯罪类型。
倘若有当事人同时触犯侵占罪以及盗窃罪,需依据各自的犯罪情况予以单独判定,继而依据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最终应受到的刑事惩戒。
所谓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受托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且拒绝归还的违法行为。
至于盗窃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获取他人公私财物,且涉案金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违法行为。
关于盗窃罪的法律裁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多次实施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量刑须全面考虑到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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