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没有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只有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者的犯罪主体相同。客体分别是国家保护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制度和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会判的重吗
现行《刑法》中没有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但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此罪的,会判得重。对犯本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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