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方不能撤销合同。民法典规定,对于因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在知道受欺诈后一年内申请撤销,欺诈方不具有撤销权,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一、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什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不同原因导致可撤销合同主要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等。无效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认定程序不同的,撤销合同中的撤销程序必须由撤销权人启动;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可以主动确认无效合同;
3、法律效力不同的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仍有效;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可撤销合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撤销权的主观意愿决定的;
5、期限限制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和“撤销”的区别?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有下面几点区别∶1、适用条件不同∶如果出现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合同订立明显不公平、一方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自己意愿订立合同这三种情况时,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而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了∶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合同等;经过对比可以发现,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是在不同情况下适用的;2、权利的行使期限不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该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由合同当事人进行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明确的期限;3、合同效力不同∶如果合同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意思是可以看作合同没有存在过;如果合同被解除,那么解除前履行合同的行为还是有效的,只是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不用继续履行合同了。
三、民法方面合同的撤销权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撤销权有以下几种情形:1.基于重大误解所签订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受第三人欺诈所签订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以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5.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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