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债务由谁承担?
时间:2023-03-26 10:22:20 24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双方可以协商决定以后的偿还比例。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一、离婚银行贷款可以吗

该贷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那么离婚后由债务人自己偿还。

如果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丈夫欠款老婆要还吗?

丈夫欠款,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婆要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分居期间一方恶意借款应当怎么算

如果债务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债务人个人进行偿还即可。

分居期间一方恶意借款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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