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相关知识及纳税申报
时间:2023-06-07 14:45:05 4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纳税申报

根据国税发[2005]68号文件的规定,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计提销项税额。为进一步规范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正确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在上级未有明确规定前,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外贸企业当期出口货物实现的销售收入,其销售额不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中反映。

2、外贸企业当期购进供出口的货物所取得的并经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及第26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栏中。

3、外贸企业按规定需征税的出口货物计提的销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部分中第4栏未开具发票一栏中。其对应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负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栏中。

4、本补充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上级如有新的规定统一按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贸流通企业(以下简称外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其增值税纳税申报也同样与其他企业有所区别,从当前申报情况来看,因不理解政策,而造成申报错误的情况较多,主要表现在:

1、混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用途。外贸企业为出口而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退税凭证,而非抵扣凭证,属于税法规定的不能抵扣的情况,应计入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6栏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当前许多企业在申报时将其误记入进项税额参与抵扣。

2、混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概念。处于辅导期的外贸企业未区分内销和出口货物取得专用发票情况,笼统认为外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税额都要延迟一个月抵扣,其实,外贸企业用于出口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属于不准抵扣范围,也就不存在延迟一个月抵扣和先比对、后抵扣之说。

3、混淆免、抵、退办法退税。有的外贸企业增值税申报时,用于出口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经退税机关审核的退税额,与从事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取得的退税额相混淆,错将外贸企业的退税额也填入了增值税申报表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

以上问题的存在,造成了不同企业之间申报表的表表之间、各项栏次之间数据填列规则不一,不利于企业申报数据信息的解读与分析利用,为此,应统一外贸企业出口业务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制方法。

那么,外贸企业应如何正确办理纳税申报呢?

首先,外贸企业拿到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都应及时通过进项发票认证,并区分为用于出口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内销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前者是属于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

其次,认真做好月初的申报工作。在月初申报时,可按照网上申报自助服务系统的提示进行如下操作:

第一步:打开不抵扣发票表格,填写不抵扣专用发票代码和号码,如果只经营出口业务的可直接按表格下方抵扣转不抵扣(全部)即可。

第二步:下载附表三和附表四。

第三步:填写附表一和附表二。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输入附表一第三项的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明细,出口货物和内销货物的销售额要严格区分开。附表二第3栏为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专用发票数据,是以前所属期认证的发票通过金税工程稽核比对无误后允许抵扣专用发票的数据(反映用于内销货物取得的进项发票先比对、后抵扣的情况),第23栏为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专用发票数据,与上期第25栏数据相等,第24栏为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专用发票数据,与附表三中发票份数、金额、税额相等,第25栏为期末已认证相符且未申报抵扣专用发票的数据,第26栏为其中: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专用发票数据。

第四步:填写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再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表的数据都是由以上各表中自动取得不必做任何改动。

第五步:点击全申报,整个申报过程结束。

以上是外贸企业都会经历的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申报方法,辅导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成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之后可以享受进项发票当月认证、当月抵扣的权利,第三步附表二中的第2栏反应用于内销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其他表格填制方法不变。

为此,请相关的外贸企业按规定进行申报,如果有因以前错误申报形成了上期留抵税额(内销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形成的除外),请先统一采用进项税额转出方法一次性冲减纠正,办法是在附表二的第18栏填写因错误申报形成的上期留抵税额即可,以确保以后增值税申报的上期留抵税额正确,提高外贸企业的申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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