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计算方法: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开始起算。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起算。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法律的特别规定。
一、民间借贷最长诉讼时效是多少
1、在民间借贷实务中有人认为未定期的债权超过二十年的也不再受法律保护(即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应该适用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株中法民一终字第142号”民事判决书中就认可这种观点。
如果在民间借贷中一个人的权利被侵害但是他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那么诉讼时效还是得从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但是从权利被(实际)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此时计算的诉讼时效期间是未定的,还要看从约定还款之日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这段时间有多久,如果小于等于18年,那么此时债权人享有两年的诉讼时效。
2、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一般情形都是适用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它可以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3、另一个有关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的确认标准上的争议就是某些法院把“权利被侵害之日”理解为“债权请求权成立之日”而非“债权成立之日”,认为应从债权请求权可行使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某些学者认为这种“请求权成立说”的起算标准符合传统的诉讼时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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