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确识别问题的性质
事情的发生,是属于对方的主观因素、客观因素还是第三者因素。在这里,主观因素是指这种问题的出现,由对方主观导致。客观因素是指由于天气、灾难、战争等客观因素引起的。第三者因素是指问题的发生由甲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所导致。
1、主观因素主观因素发生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主动的偷工减料行为。
(2)主动使用伪劣产品。
2、客观因素客观因素发生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防备不足导致的意外。
(2)不可抗力的天灾。
(3)房屋本身缺陷造成的意外。
(4)新技术的尝试应用。
3、第三者因素第三者发生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第三方供货商导致的伪劣产品。
(2)第三者造成的工程损害。
二、问题解决的办法。
(1)顺利的解决情况。在责任清楚的情况下,双方又能对问题的解决方案达到共识时,那么双方应尽量忘怀此事,继续合作的进程。切莫被过去发生的不愉快事宜影响双方在日后的合作。不管是对于甲方还是乙方而言,这都是大忌。
(2)妥协的解决情况。在双方对责任争议不下的情况下,可协商各自让步,尽量把把问题简化在大家能共同接受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在工程中是经常发生的,犹其是对责任认定不清楚的情况下。例如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铺出来的砖不平,业主方抱怨施工方施工不合格,而施工方则埋怨业主方买的砖质量太差。
(3)仲裁的解决情况。双方对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那么最佳的方法就是通过技术部门来进行鉴定。不管是那一方都好,如果认为自己没有错,那么最佳的办法就是找质检部门来做一个技术鉴定。从而做为仲裁。但技术部门往往只能起鉴定的作用,并不能有效解决争端。
(4)法律的解决情况。双方最终都不欢而散的情况下,那只有通过法院来解决问题。这是一种最无奈的解决方法,因为双方都得浪费时间浪费金钱。而且绝大部分的结果都是决裂的。所以,这一招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当然,我们得承认这是最有决定效力的行为,因为任何人都得遵守法院的裁决。
三、装修纠纷的预防
装修纠纷,首先涉及到一个丑话说在前面的问题。所以在双方合作开始前,就应对相关的问题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规定,避免日前的争议。
(1)对材料质量的规定。现在的装修材料,有很多是由业主买的,也有很多是装修公司包的。那么,双方都应对材料导致的结果作出责任规定。这一点是非常头痛的,因为材料的质量往往对施工的质量起决定性因素。例如油漆,假的往往会导致施工的失败。很多业主都对主材很关心,但对辅料不太关心,这是错误的。辅料在一些工程项别中对着很关键的因素。我想这种半包的方式迟早会被全包所取替,要么业主负责所有的主材和辅料,或者装修公司全包。因为这样最容易避免问题的出现。
(2)施工工艺的规定。双方要避免日后的争议,就得对施工工艺作出大概的规定。当然,现在的装饰材料日新夜异,工艺也是一样,所以很难对工艺作出限制,但可以对一定的步骤作出规定,例如刷油漆得刷多少遍等。在这里面需要提醒的是,类似的指标不是越高越好的,例如油漆太多遍不一定好。
(3)施工结果的规定。现在有很多城市都对装修立法,包括验收标准。这其中有一些是强制性标准,有一些是推荐性标准,对于推荐性标准,如果没有列入合同,则是不起效力的。强制性标准可列也可以不列入合同。当然,我不得不提醒大家的是,有一些城市所列入的施工验收标准有问题,甚至是错误的或者过时的。
(4)施工保修的规定。这一点是最要害点,不管前面的说得多详细,如果没有对保修作出规定,都是一样空话。现在国家的强制性保修是二年,其中防水等项目是五年。在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由施工负责。当然,如果遇上不是全包的形式,对于质量的争议就会有问题,例如防水工程,这涉及到一个材料优劣而导致的老化问题。5)施工工期的规定。双方应对工期作出明确的规定,包括了违反工期的惩罚。这一条是解决工程拖延的最佳方式。四、极端情况的避免在装修纠纷中,往往都会顺带着很多极端的形式。包括威胁、暴力。双方在协商相关的装修问题时,应保持心平气和的态度,以理相据,以事论事,不宜过分对刺激对方。一旦出现类似的问题,应求助于**机关。装修是一样烦人的工作,有着错综复杂的因素。所以,大家都需要抱着一种平常心来看待装修中出现的问题,尽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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