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伤残交通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其中,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伤残系数计算。
八级伤残交通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3.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4.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八 级 伤 残 交 通 事 故 如 何 计 算 赔 偿 ?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此,不同的受害人有不同的死亡赔偿金标准。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时,应该以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此,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减少了一年。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如果赔偿义务人不能提供相应的担保,受害人可能无法获得定期金形式的赔偿。
八级伤残交通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其中,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身份和不同情况而定。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时,应该以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不同受害人有不同的死亡赔偿金标准。同时,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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