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基于涉案金额2万元这一个条件来看,未必就能将其直接判定为涉嫌犯下开设赌场罪。
实际上,对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考虑,诸如是否存在组织他人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是否实际提供了用于赌博的场所及相应设备设施、以及是否在其中获取了非法利益等等。
若仅仅是作为普通参赌者的身份参与到赌博活动中,并且并未涉及任何与此相关联的组织运营及商业操作,那么通常情况下,其并不足以构成开设赌场罪。
然而,如果这些资金被用于开设赌场,并且符合相关的犯罪构成要素,那么便有可能被视为触犯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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