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具有血亲关系的亲子关系性质为法定,不存在任何被法律所承认或认可的排除或者终结此类关系的合同或协议。
换句话说,即使进行了公证,这样的行为仍然会因其违反法律规定而归于无效。
在法律框架下,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为其提供生活抚养和教育保障等的责任;
反之,成年子女应对老年父母承担起赡养和照料的义务。
此外,亲子间还互相享有法定的遗产继承权利。
若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有关由亲属关系引发的扶养、赡养以及相应权利与义务问题,我们应当采取正确合法的方式,比如寻求法律援助,以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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