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项目有: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
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
建(构)筑物抗震鉴定;
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
民房检测鉴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