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都可以进行异地办理护照。但异地办理护照必须是在本地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所以,异地办理护照时,需准备好就业证明或就学证明。
同时,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异地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1、制证照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张。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证明(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异地办理护照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不过有43个城市可以异地办理的,异地办理护照期间,如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台胞证如何办理
1.申请条件:居住在台湾的台湾居民
2.申请材料: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mm×48mm)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mm×48mm);交验申请人台湾的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因紧急事务申请办理急件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说明;受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台湾居民申请台胞证应当接受受理机构有关询问并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当交验申请人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本人出生证明。
3.办理程序:台湾居民从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以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领事部,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台湾居民事先未在境外办妥有效证件及签注而来大陆的,可以向经授权的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台湾居民从澳门地区参加短期团体旅游珠江三角洲的,可以向授权的广东省公安厅珠海签证办事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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