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原市居住的外省籍内地居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太原市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1、太原市户籍人员的非太原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提交材料:太原市户籍人员的户口簿;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出生证等);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信息登记表等);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非太原市户籍的就业和求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提交材料: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出生证等);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信息登记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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