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顾先生将一套房子附在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准备出售。当时,他报价53万元。后来,顾先生认为不合适,就加价1万元。4月中旬,中介通知顾先生,有人在看房。当时顾先生在外地,告诉中介,如果买家满意,就代表买家做决定。下午,中介告诉顾先生,房屋买卖协议已经签订,价格是53万元。顾先生问,为什么没有按之前约定的54万元卖出。中介表示,涨价后买家不愿意购买。既然顾先生指示他们,他们就做了决定。出乎意料的是,顾先生一怒之下,拒绝出售房屋,但协议已经签订,买方要求履行合同。中介找到顾先生,说如果他不履行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那么,顾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说:
律师认为:在本案中,顾先生当时委托中介只签订了口头协议,没有书面承诺和委托书,而中介和卖方必须有书面的委托协议和正式的授权证明才能代表卖方签字,所以中介必须代表卖方签字是不合法的。同时,中介在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时,还必须出具出卖人签署的委托手续。没有任何委托手续,只有口头同意无效,中介无权代理。中介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无效,因此中介要求顾先生承担处罚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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