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第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第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一、喝酒劝酒最新法律规定
喝酒、劝酒者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新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身体原因不能饮酒强迫其喝酒的;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新的喝酒死亡法律条款
正常情况下,酒后死亡应由造成人身伤害的饮酒者承担。但根据新规定,四种情形下应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说,如用“朋友不喝酒”等语言威胁、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喝醉、饮酒过程中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劝说对方喝酒,具有明显的强迫行为。
2、因饮酒而患病、致残甚至死亡的,如劝说对方饮酒诱发疾病的。
3、未安全护送醉酒人,如已丧失或即将丧失控制能力,或无法维持其行为时,未将其送医院或安全送回家。
4、酒后驾车,未经劝阻擅自洗澡、剧烈运动,造成交通事故等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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