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基数的确定及计算口径
职工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2、缴存基数的上下限规定
根据控高保低政策,本次调整后的职工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16163元,其中有条件的单位在全员建缴的前提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可适当放宽到26938元。职工月缴存基数最低原则上不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233元),其中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决议,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可按市政府公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确定。
全文2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