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
(2)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
(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
(4)处罚内容,指对违反道路安全的当事人所要进行的何种类处罚的内容。
(5)时间,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后处罚时的时间。
(6)地点,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时的开据地。
(7)处罚机关名称,指对违反道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
(8)签名或者盖章,指对当事人实施处罚的执行公安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定事项,必须全部具备。
并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紧急听证程序。每一种程序适用的情况是不一样的,由于行政处罚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了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后续知识。
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括:(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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